来院监查、稽查、在研文件、档案借阅工作指引
2024/9/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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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拟来院监查/稽查前,征得项目PI同意。

2、将“监查、稽查”申请发机构办邮箱gyfyyaowushiyan@126.com(至少提前一工作日申请),并附“PI同意监查、稽查申请截图”。

3、机构办同意后,方可来院监查/稽查。

4、如需到药房监查,请注明大概时间(如某月某日上午/下午),以便安排。

5、药物日常存储使用“宁波彩视24小时温控系统”(智链网:微信/短信/电话报警),温度记录(间隔5分钟)每月导出一次,如有需要,监查时请自行扫描/拍照存档,机构不单独提供。

6、监查/稽查应将发现问题反馈至机构办(发送到机构办邮箱)。

7、需查阅、借阅机构办档案室文件的,填写附件1和附件2;需查阅机构办在研文件的,填写附件4;需查阅专业科室文件的,填写附件3。


附件1:F-JG-SOP-02101临床试验档案室文件查阅、借阅审批表-01

附件2:F-JG-SOP-02102临床试验档案室文件查阅、借阅、归还登记表-01

附件3:F-JG-SOP-02601专业科室文件查阅、归还登记01

附件4:F-JG-SOP-0360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在研项目文件查阅、归还登记表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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